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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开展今冬明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开展今冬明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政办〔2009〕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现将《六安市开展今冬明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六安市开展今冬明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
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遏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上升的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从现起至2010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六政办〔2009〕65号)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维护全市在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四个月的专项行动,集中查处、取缔一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窝点和经营户,有效遏制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上升势头,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好转。
  三、专项行动整治重点
  (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和买卖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违法行为,特别是有组织、有分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城市建城区非法储存或零售点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三)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四)无证无照从事销售烟花爆竹或经营非法产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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