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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2010年林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按照“明晰林木所有权,落实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的目标,切实做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使广大农民真正成为林业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和措施,规范林业生产要素市场,完善林业服务体系。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社会造林。抓紧完成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推广,加快全市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步伐。

  (四)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坚持依法护林,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批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认真抓好林木病虫害监测预报以及苗木、花卉等林产品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重点做好杨树草履蚧、天牛、食叶害虫和经济林病虫害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切实抓好夏季森林防火工作,维护全市林业生态安全。

  四、实施步骤

  2009年12月上旬召开全市造林整地现场会,2009年11月下旬至12月底,全市突击开展造林整地,确保12月底前完成造林整地任务;2010年元月上中旬进行造林整地工作检查评比。2010年2月下旬召开全市春季植树造林现场会,2月下旬至3月下旬,开展全市春季植树造林突击月活动,确保3月底前完成春季植树造林任务,4月上中旬进行春季植树造林检查评比。6-9月抓好幼林抚育管理和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10月份组织开展全市植树造林秋季自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植树造林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工作责任到位,监督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支持林业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投身植树造林,形成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全社会大办林业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投入,扶持发展。2010年,市政府对林业的投入不少于300万元,各县市区不少于100万元,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财政支持林业资金的额度,主要用于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绿色长廊、中幼林抚育、低产林改造、林业产业、林权登记发证等项目和以奖代补。各地要进一步活化机制,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办法,实行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 采取林权拍卖和承包等办法,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社会造林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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