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挖掘、占用、损害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人行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公共客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九)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管理职能:
(一)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管理;管理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负责城区公共客运的行政管理;管理市城区公共客运管理处。
(三)负责市商业步行城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管理市商业步行城管理办公室。
(四)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管理。
(五)负责城区经营占道、公益活动占道管理。
(六)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管执法局内设9个职能科(室),下设6个执法大队,级别均为正科级。
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综合、调研和宣传工作;负责机要、档案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承办综合性会议会务、重要接待和重要活动安排;负责车辆、后勤管理;负责机关内务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监察室(加挂执法监督科牌子,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队容风纪督察;受理违纪举报、申诉;查处违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