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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全市取缔非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六)各级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工商、质监、公安、监察等部门要对汽车维修企业生产经营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对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汽车维修的企业要责令停业。对超范围经营以及不按技术规范作业,拼装、组装报废汽车,非法出售报废汽车零配件,未经许可更改汽车发动机、车架等和涂改车身颜色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

  (七)财政部门会同商务、公安、监察等部门对全市老旧汽车更新补贴资金的发放进行全面检查。补贴资金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在发放补贴的操作过程中是否按规定的补贴标准、范围、车型,实行公开、公平办理申报补贴手续,对符合条件需要补贴的车辆,是否向社会公示。对违反规定、徇私舞弊、骗取补贴资金的各级机关、单位和个人,依照《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监察机关纠正和查处地方保护主义,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包庇和纵容违法活动,干扰和阻挠专项整治工作,以及与违法分子互相勾结,收受贿赂,徇私舞弊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对违反规定擅自批准设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折解、拼装行为打击不力的,要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阶段(11月20日-11月30日)

  成立常德市取缔非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龚建明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大忠、市商务局局长滕明友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交警支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商务局,由谭晓文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各区县(市)政府要相应组织商务、公安、工商、质监、交通、财政、监察等部门,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挂帅,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于11月25日前报市商务局。联系人:卓佳,联系电话:7890513,传真:7712043

  第二阶级:专项整治阶段(12月1日-12月25日)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以查处较大的非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场点的联合整治行动为重点,推动全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对那些顶风作案、影响较坏的非法场点要坚决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公安机关要对已立案的伪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暨伪造国家机关公章的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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