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作为发展动力和方向,依托长株潭沿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带和国家高新区、特色产业基地,加快搭建创新平台,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加快以工程中心、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到2010年,建立覆盖主要产业的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用2-3年的时间,培育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高技术龙头企业10家、过50亿元的20家。组建中小企业联盟和产业协会。重点发展混合动力汽车、太阳能光伏、风电装备、生物医药、民用航空航天等产业,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到2010年,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15%。
1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群国家循环经济试点方案。一是以企业为主体,完成循环化改造。对资源开发企业,明确准人条件,实行保护性开发、规模开发和集约开发。对生产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标准,实现主要废弃物综合利用。对流通企业,实行能源资源消耗与废弃物排放定额管理。到2010年,城市群重点企业和“两高一资”型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基本达到循环经济标准。二是以园区为重点,构建循环产业链。引导不同企业以核心企业为龙头、产业链为纽带,向专业园区集中布局,上下游企业和关联企业之间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织。到2010年,清水塘、竹埠港、下摄司、水口山等深度污染区域循环经济改造初见成效,建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三是以全社会参与为目标,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立再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启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全面实行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使循环经济深入社会各层面。
(四)以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为突破口,强力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实行纳污能力总量控制。重点实施沿江截污治污、工业源头治理、农业面源治理、城市洁净、防洪保安、生态修复等工程,实行“一江同治”,通过上下游联动、城乡联动、水陆联动、江湖联动,集中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全面改善湘江和洞庭湖流域生态系统。到2010年,流域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以上。
12.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2009年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设区城市全覆盖,完成部分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2010年实现县以上城镇(含县城)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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