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0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月活动的通知
(浙教电传〔2009〕20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市、县(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级有关单位,中央在浙直属单位: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经研究,决定于11月底开始举办“2010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月”活动(以下简称“招聘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月”期间将举办师范类、广电与艺术类、纺织服装类、高职综合类、高职管理与信息类、高职制造类等6场专场招聘会,分别由浙江师范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承办(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月”活动由《浙江日报》、《钱江晚报》、《教育信息报》和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等新闻单位提供媒体支持,由“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提供信息服务(网址:http://www.ejobmart.cn)。
二、请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将“招聘月”活动信息通知到每位毕业生,毕业生凭专场招聘会入场券或学生证进入招聘场馆。
三、请各市、县(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招聘月”活动的信息通知所属用人单位。
四、参加招聘会的单位请尽快将会议回执、需求信息(见附件2)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邮寄、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相关承办院校,以便安排展位。因场地限制,每个展位限2名代表参加,展板规格按照承办学院要求制作。招聘会期间,每个展位免费提供饮用水和中餐,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招聘月”所有活动将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动态发布,请各单位及时关注。
六、请承办学校认真制定“招聘月”活动实施方案,特别是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和应对突发事件必须制定详细应急预案,确保招聘会顺利进行;组织参加招聘会的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参会学生的交通安全。
七、未尽事宜,请洽:
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专场)
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电话:0579-82282516、82282183(传真),电子信箱:jyb@zjn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