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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纸质图书资料部门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纸质图书资料部门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教办计〔2009〕136号)


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为加强省属高校图书资料采购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商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同意,制定《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纸质图书资料部门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纸质图书资料部门集中采购实施办法

  为加强省属高校纸质图书资料采购管理,推进部门集中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采购行为规范有序,公开廉洁,特制定本办法。
  一、确定入围供应商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省教育技术中心”)根据全省省属高校纸质图书资料采购预算的规模,按中文图书、外文图书、中文期刊和外文期刊四个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确定当年入围供应商。
  二、公布入围供应商
  省教育技术中心根据公开招标的结果,向各省属高校(以下称采购单位)公布入围供应商的名称、中标折扣率、联系人和联系方法。
  三、明确采购规程
  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预算,通过协商和集体评议等相关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1. 确认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单位根据购买纸质图书资料经费预算,按规定编制《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建议书》,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财政厅确认。
  2. 办理委托采购手续。省财政厅下达《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确认书》后,采购单位应及时向省教育技术中心办理委托手续,填写《浙江省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委托表》,并获取所有入围供应商的相关信息(招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标通知书和服务承诺等)。
  3. 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可事先通过当面交流或者书面确认等方式,与所有入围供应商协商所采购图书资料的折扣率和服务承诺等事宜。采购单位根据入围供应商的诚信情况、折扣率、服务承诺和学校图书资料的需求特点等,经集体评议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按照规定对采购信息进行公告和披露。成交供应商实际采购时的优惠内容和幅度不得少于和低于中标时承诺的优惠内容和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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