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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洋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办法》的通知


  以下由登记机关填写

 

 

 

 

 

 

 

 

 

 

据海域使用权登记编号           号档案资料:

 

  海域使用权人:         法人代表:

  海域使用面积:         批准使用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海域坐落位置:

  海域使用权证号:

 

该海域使用权            (已抵押/未抵押),最后抵押期限至

  年  月  日,抵押权人        。

该抵押登记           已注销/未注销)。

  查阅人签章:        年  月  日

 

 押

 登

 记

 人

 意

 见

 
 

  兹就申请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抵押登记条件,现拟出具抵押登记

证明书,证明书号码为津海权抵登字       号,请审批。

 

             经办人:          年  月  日

 

 

 室

 领

 导

 意

 见

     

             签发人:          年  月  日

 领

 导

 意

 见

    

             签发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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