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9〕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由市农机局制定的《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二月十五日
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全市“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部署与要求,深刻汲取2008年以来我市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 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结合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现状和实际,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以优质服务、规范管理、减少事故发生为主要目标,整治拖拉机超载、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不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和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通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使全市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逐步构建与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安全宣传、执法监控“三大防线”,增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效能,为促进农机安全发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和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组。
(一)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制订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领导组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安全监理所,负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收集和处理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举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