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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以香蕉为重点的水果流通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以香蕉为重点的水果流通工作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20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最近一段时间,受冰雪、寒潮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我区香蕉销售遇到极大困难,运销阻塞,价格下跌,果农受损。为加快我区香蕉等水果运销,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运输补贴,促进香蕉销售。自治区财政拨出专项资金补贴香蕉运输。从本通知下发之日到2009年12月31日,对运输广西香蕉到区外的车辆,汽车运输20吨以上的每车补贴500元,10-19吨的每车补贴300元,铁路运输按运价的10%补助。自治区在全州等北运公路出口处设立运费补贴办事处,运输车辆凭收购点乡镇人民政府证明和货运单领取。具体补助办法由自治区农业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

  二、协调交通运力,确保运销畅通。自治区经委负责香蕉等水果的运力协调工作,实行铁路公路联运,确保果品货运畅通。特别要加强铁路运销,减轻公路阻塞造成的压力。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货源集成、中途转运、站点装卸、途中保温等环节的衔接工作,确保果品快速、安全、高效运达销区。

  三、加强技术指导,搞好保温防冻。各市要组织工作组帮助蕉农切实做好果品保温防冻的指导工作,加强保鲜贮运,防止香蕉因低温导致后熟困难。要组织人员深入产区指导服务,组织产销业主准备充足的覆盖物品,为运销车辆加盖保温,推广保温运输。对未采收的水果要抓好覆膜防寒技术、果实套袋和留树保鲜技术的推广,提高果实品质,确保生产安全。农业、商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抓好香蕉等水果的应急保鲜,并积极联络北方仓储设施业主,抓好北运产品的保鲜备货工作,提高市场占有率和销售效益。

  四、积极开拓市场,争取销售主动。自治区商务、供销等部门要认真做好市场开拓工作。组织主产区的商务、供销、协会等流通组织或生产大户到消费水平较高,货源集中度低的销区开拓市场,培育、扩大消费群体。特别要注重开拓西北、东北市场,努力突出广西品牌。要抓住消费旺季组织参加全国性或区域性展销活动,促进水果流通。要努力搞活区内市场,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对香蕉等果品的营销摊点陈列要放开管理,方便购销。工商管理部门要依法打击各类欺行霸市行为,维护公平交易秩序,为香蕉等果品销售经营户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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