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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10年农产品、工业品出口配额的通知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10年农产品、工业品出口配额的通知
(苏商贸传[2009]28号)


各省辖市外经贸局、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省各有关公司:

  根据商务部2009年第88号公告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布了2010年农产品、工业品的出口配额总量。

  请各市外经贸局负责审核、汇总本地区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材料,并于11月12日前将材料报我厅(外贸处),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省各有关公司直接报我处。

  联 系 人:丁媛琴
  联系电话:025-57710072   传真:025-57710084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农产品、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江苏省商务厅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2010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类别

商品名称

单位

配额总量

农产品

锯材

万立方米

26

蔺草及蔺草制品

万公斤

3200

活大猪

万头

180

其中:香港

万头

165

澳门

万头

15

活中猪

万头

8.24

其中:香港

万头

8

澳门

万头

0.24

活牛

万头

5.72

其中:香港

万头

5

澳门

万头

0.72

活鸡

万只

1340

其中:香港

万只

1000

澳门

万只

340

工业品

钨及钨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1.43

锡及锡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2.1

锑及锑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5.75

钼及钼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2.55

铟及铟制品

233

白银

5100

磷矿石

万吨

150

轻重烧镁

万吨

133

滑石

万吨

61

矾土

万吨

93

碳化硅

万吨

21.6

甘草及制品

6500

氟石

万吨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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