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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创业工作的通知

  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阳光工程、星火科技培训、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面向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教育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适当延长培训期限,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开设特色专业和课程,使其至少熟练掌握一项职业技能,提高返乡农民工就业能力。围绕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提高农民工择业竞争能力;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新开工项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的适应能力;围绕回乡创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自主创业能力;围绕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
  四、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制定和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决定》,尽快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基金,用于扶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鼓励扶持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增收。在用地、收费、信息、工商登记、纳税服务等方面降低创业门槛,给予农民工返乡创业更大的支持;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给农民工返乡创业最大的方便。
  鼓励农民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村二三产业、生态农业和县城中小企业,并给予专项支持。对从事规模种养业和高效园艺建设的,在农牧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对领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在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对兴办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发展优势产业和营销农产品的,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市场建设资金中给予支持;对建立科技服务组织,引进和推广优良品种、新技术的,在有关科技项目资金中给予支持;对购买农业机械开展农业机械化服务的,在农机补贴资金中给予支持;对属于政府贴息的项目,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加大信贷产品支持力度,提供符合返乡创业特点的金融服务,帮助其解决创业资金困难。
  五、支持鼓励返乡农民工投身新农村建设
  结合推进新农村建设,创新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组织引导返乡农民工积极参与农村希望改造、农村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乡镇公共卫生院、计生服务机构、文化设施等建设。利用农民工返乡、农村劳动力增加的有利时机,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加快解决农村供水、用电、修路、求学、就医等突出问题,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抓住扩内需保增长的机遇,鼓励农民工带资金、带技术投身发展县域经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搞好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农村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农村经济活力。
  六、建立返乡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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