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新涂阳肺结核患者发现指标完成率达到100%;DOTS策略覆盖率100%;结核病患者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85%以上。
(17)传染病疫情直报质量评价中的未及时报告率、未及时审核率、重卡率和零缺报率四项指标综合评价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18)在地方性氟中毒病13乡381个地氟病屯开展改水及使用现状调查,查清全市病区改水情况;对使用的防氟井进行水质监测,监测率达95%。
(19)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乙脑疫苗、流脑疫苗、甲肝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85%以上。
(20)对1994-2001年出生的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接种。
(21)到2011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3%以上。建立起覆盖全市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体系。2009年监测网点覆盖率达30%以上,2010年监测网点覆盖率达60%以上,到2011年监测网点覆盖率达到98%以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实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提高DOTS实施质量,完成世行贷款/英国赠款中国结核病项目和《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终期评估,配合开展全市结核病耐药性基线调查和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开展重点人群结核病宣传、防治工作,加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救治工作,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开展重点人群干预工作,提高艾滋病、性病筛查检测率,加强艾滋病宣传工作力度,增加抗机会性感染治疗。
2、继续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意见》,继续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重点加强全市冷链系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将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乙脑疫苗、流脑疫苗、甲肝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85%以上。根据国家疫苗的供应情况,结合我市流行性出血热发病情况,选择重点县(市、区)开展流行性出血热疫苗应急接种工作,使目标地区70%的重点人群得到特异性免疫保护。此外,根据国家的整体部署,全力做好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接种工作。
3、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利用国家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资金,贯彻执行《长春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按规定完成全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补助工作。
4、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按照
卫生部中国残联人联合会《关于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会同市残联共同制定并下发《长春市2009年“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实施方案》,预计2009-2011年,按国家要求免费为我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
5、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到2011年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体系;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3%以上,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6、农村妇女孕前及孕早期补服叶酸。为准备怀孕和孕早期农村妇女免费提供6个月的叶酸,同时还要开展干预措施的实施技能培训,即对参与补服活动的医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加强基层预防出生缺陷的服务能力和干预效果,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7、全市农村妇女常见病的筛查。对农村已婚35-59岁妇女,进行生殖道感染及乳腺癌、宫颈癌的检查,计划2009年-2011年全市共完成生殖道感染及宫颈癌检查10.25万人,2009年完成2.33万人,乳腺癌检查2009年完成1.085万人。
8、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继续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包括按国家要求完成补服叶酸,出生缺陷预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宣传,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实施避孕节育和恢复生育力手术,随访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避孕药具不良反应诊治等。
(二)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