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厅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09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交纪字[2009]34号)
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纪委:
现将《关于开展2009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接检查工作。
江西省交通厅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开展2009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建设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江西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年-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厅党委实施意见,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2009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推动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根据厅党委的部署,制定以下检查工作方案。
一、基本要求
1、坚持检查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相结合,在了解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进展的同时,督促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落实;
2、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检查相结合,在检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工作成效的同时,全面了解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情况;
3、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在听取汇报、察看工作,作出主观判断的同时,填写工作自查统计表;
4、坚持总结经验与加强指导相结合,在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同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实施分类指导,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二、检查内容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党委(总支、支部)承担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党政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充分发挥重要作用的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情况。
2、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推进情况:主要检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的情况;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的情况;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