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保障措施。积极争取,努力保障各项财政措施的落实,确保各项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建立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大督导力度,争取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年内就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
二、成人教育
1、健全县域成人教育培训网络,深入推进“一网两工程”。以县级职教中心为核心,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农村学校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健全覆盖县、乡、村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强“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组织实施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养培训工程。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农民技能培训,特别要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2、加强对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的管理和宏观指导力度,实行定期年检制度和不定期抽查制度,设立专门的群众监督热线,督促函授站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形象,正确引导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依法办学、规范办学,使我市成人高等函授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3、立足于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不断加强社区教育阵地建设,丰富社区教育内容,统筹社区教育资源,积极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服务支撑平台,推动形成学习型社会。
三、民办教育
1、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研究制定《淄博市民办培训类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严格民办培训类学校准入条件,加强民办学校的审批与管理,继续坚持集中开展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全力维护民办教育市场秩序,确保全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2、深入实施“民办教育名牌推进计划”,加强民办教育名牌项目建设。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民办教育名牌项目宣传方案,加强民办教育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努力提高民办教育的社会形象。
3、认真抓好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组织召开全市2008年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总结会,通报年检结果,表彰年检优秀单位,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布年检结果。制定2009年全市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方案,修订《淄博市民办教育机构年检自查报告书》,做好2009年全市民办教育年检工作。
4、精心组织好民办学校换证工作。认真制定民办学校换证工作方案,做好民办学校新版办学许可证的换证工作,确保换证工作发挥应有作用,以换证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和办学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