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
从2005年起,通过3年的努力,初步建立一个系统(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使用系统)、二个机制(信用激励惩戒机制和信用宣传教育机制)、三个体系(信用法规制度体系、信用中介服务体系、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形成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以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改善社会信用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升信用经济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到 2010 年,基本形成配套的信用法规制度,基本形成有一定规模的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基本形成较为活跃的信用市场需求,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使诚实守信逐步成为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初步建立起基本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诚信体系,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为打造诚信常德、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基础。主要任务为八个方面:
(一)加快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按照上级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和有关信用法律法规,结合常德市实际,出台信用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操作办法,为信用管理和信用服务提供法律保障,促进信用建设法制化和规范化。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为信用管理和信用服务提供法律保障。建立信用自律管理和风险管理制度,规范企事业单位和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活动。制定信用信息采集技术标准和信用报告标准文本,实现征信评信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以企业和个人征信为主要内容,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各方面的信用信息资源,配合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综合性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形成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即: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信贷服务为重点,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工商部门的“金信工程”为依托,以市场监管为重点,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同时,建立和完善人口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
(三)加快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征信机构,依照法规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级、信用评分等服务。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为信用交易提供担保服务。推进银行信用、商业信用与商业保险的结合,提供信用保险服务。建立保理机构,提供商账催收和保理服务。建立信用管理咨询机构,为银行和企业提供信用管理咨询服务。
(四)加快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对信用市场主体、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促进信用市场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组建信用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