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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基层党组织覆盖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填表人:        联系电话及手机:          审核人:
  填表说明:
  1、本表中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其他机构(教学点);成人中小学包括成人高中、成人初中和成人小学。表中各类学校均包括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已作为试点的学校。
  2、根据党章第二十九条,基层党组织指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3、表中各栏关系:学校总数=公办学校总数+民办学校总数;公办学校总数=已建立基层党组织的公办学校数+未建立基层党组织的公办学校数;民办学校总数=已建立基层党组织的民办学校数+未建立基层党组织的民办学校数;总计学校总数即各县市区实有学校情况总计。
  4、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以纳入教育事业统计范围的为准,所报数据须与2008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数据衔接。

  附表2:
  未建立基层党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统计表(表2)

  填报单位(盖章):

县(区)名称

未建立基层党组织的公办学校(中职、中小学和幼儿园)名称

未建立基层党组织的民办学校(中职、中小学和幼儿园)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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