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人: 联系电话及手机: 审核人:
填表说明:
1、本表中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其他机构(教学点);成人中小学包括成人高中、成人初中和成人小学。表中各类学校均包括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已作为试点的学校。
2、根据党章第二十九条,基层党组织指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3、表中各栏关系:学校总数=公办学校总数+民办学校总数;公办学校总数=已建立基层党组织的公办学校数+未建立基层党组织的公办学校数;民办学校总数=已建立基层党组织的民办学校数+未建立基层党组织的民办学校数;总计学校总数即各县市区实有学校情况总计。
4、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以纳入教育事业统计范围的为准,所报数据须与2008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数据衔接。
附表2:
未建立基层党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统计表(表2)
填报单位(盖章):
县(区)名称
| 未建立基层党组织的公办学校(中职、中小学和幼儿园)名称
| 未建立基层党组织的民办学校(中职、中小学和幼儿园)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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