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基层党组织覆盖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职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中职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基层党组织覆盖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教指组办发【2009】4号)要求,要全面掌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基层党组织覆盖情况,确保学习实践活动覆盖所有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基层党组织。
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是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要实现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我省中职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确定的重点工作。请你们组织专门力量,在前期统计上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注:以纳入教育事业统计范围的为准)基层党组织覆盖情况进行深入核查,并填写《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基层党组织覆盖情况统计表》和《未建立基层党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统计表》,表格可从省教育厅网站的下载专区中下载。
在核查过程中,要逐校、逐乡(镇)认真进行调查统计,确保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县(区)级中职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将统计表上报到市级指导小组后,市级指导小组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核实工作,确认无误并盖章后,将汇总后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基层党组织覆盖情况统计表》于2009年12月4日之前报省中职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kxfzgbgs2010@163.com)。县(区)级中职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上报的统计表请留存备查。
通讯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山东省中职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50011)
联系人:王福建 杜滨
联系电话:0531--81916501 86101026(传真)
附:
表1《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基层党组织覆盖情况统计表》
表2《未建立基层党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统计表》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