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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农业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拟订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提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组织全省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全省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和保险等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承担提出扶持全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相关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工作;指导、监督厅系统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七)外事外经处。
  承办省政府农业涉外事务,承担农业贸易谈判、贸易洽谈的相关工作;承担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农业对外援助的有关事宜;承担外事接待任务,指导协调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外事工作。
  (八)科技教育处。
  承办省政府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承担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办外来物种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承担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的工作。
  (九)种植业管理处(植物保护办公室)。
  拟订全省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承担种子(种苗)审批和肥料、农药登记及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办省内和进出境植物检疫的有关事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承办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
  (十)农业产业化处。
  组织研究拟订全省农业产业政策,指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组织研究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农业产业规划,促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提出扶持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布局和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各产业结构调整和综合平衡;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工作;指导“一村一品”发展工作。
  (十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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