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定海北部化工集聚区配套公用码头一期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通知
舟山港务局:
你局《关于转报舟山市定海北部化工集聚区配套公用码头竣工验收申请的请示》(舟港〔2009〕205号)悉。2009年11月6日,省港航局组织了该工程的竣工验收。经竣工验收委员会评议,核定该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同意正式交付使用。现将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随文印发,请转知相关单位按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舟山市定海北部化工集聚区配套公用码头一期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联系人:曹玉泉,电话:0571-88909371)
附件
舟山市定海北部化工集聚区配套
公用码头一期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工程验收委员会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一、工程名称
舟山市定海北部化工集聚区配套公用码头一期工程
二、工程地点
工程位于舟山本岛的西北岸马岙镇,地理坐标(N: 30°09"23.781';E:122°04"42.258')。
三、项目法人
舟山市定海康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四、参建单位
设计单位:上海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监理单位:宁波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质监单位:舟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
五、建设依据
(一)省发改委《关于舟山市定海北部化工集聚区配套公用码头项目核准的批复》(浙发改交通〔2008〕203号,2008年3月24日)。
(二)省发改委《关于舟山市定海北部化工集聚区配套公用码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08〕165号,2008年11月12日)。
六、建设规模
新建5万吨级(兼靠10万吨)化工原料码头1座及相应配套设施,泊位长度350米,一期工程设计年通过能力198万吨。
七、工程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