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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的各项工作;承担森林火灾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传下达等工作;负责《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组织落实全市森林防火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推广先进防火扑救技术;组织全市森林防火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承办省防火办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森林防扑火任务;完成市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应急事务;做好本预案的修订和演练等工作。
  市监察局:根据《山西省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运城军分区:根据市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要求,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协调当地驻军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武警运城支队:根据森林火灾应急工作需要,负责组织协调驻运武警部队参与森林火灾应急扑救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森林火灾发生后的现场治安维护,交通管制疏导;组织指挥公安系统参与森林火灾救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解决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扑火物资、车辆等经费投入。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灾民的转移、安置,做好灾民的生活救助。
  市卫生局:按照《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协调事发地开展医疗救援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手段。
  运城联通分公司: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救援的通信保障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森林火灾气象信息资料,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广电局:负责通过广播、电视对广大群众进行森林防火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播发森林火险和扑救方面的信息;对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进行宣传报道,对森林火灾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曝光。
  运城日报社:负责通过报纸对广大群众进行森林防火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播发森林火险和扑救方面的信息;对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进行宣传报道,对森林火灾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曝光。

3 监测预警、信息报告

  3.1 森林火灾预防
  全市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林缘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 火险预测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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