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按建筑物定性检查和完好程度综合评价,排查划分为:完好房、基本完好房、局部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四个等级;
(四)城镇既有建筑执行建筑节能50%标准情况。
四、排查方法
本次排查以整幢建筑为排查基本单元,以各排查组的数据为基础统计汇总单位。按照既有建筑所属管理单元,对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既有建筑逐幢进行排查登记,逐项填写《宁夏城镇既有建筑抗震安全排查分幢现场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每个排查小组4-5人,其中建筑结构专业技术人员1-2人、地震安全评价技术人员1人、统计员1名、社区引导员1名。排查后各县、沙坡头区各镇(乡)将《登记表》进行统一收集,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后,报市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排查以整幢楼房为单元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并使用《宁夏房屋抗震安全排查系统软件》,对排查建筑的基础资料进行计算机录入,按照《宁夏房屋抗震安全排查系统软件》内容汇总。
五、排查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
1、制定《全市城镇既有建筑抗震安全排查鉴定工作方案》,召开协调会,布置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排查顺利进行。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排查的目的、意义、要求,使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排查工作。
3、建立组织机构。成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排查工作专业队伍和排查工作小组,明确排查工作职责,落实排查工作经费。
4、组织技术培训。分级举办排查人员培训班,学习掌握排查要求、《登记表》填写方法和技术要求、基础资料录入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1、以幢为排查对象进行调查,以社区、所属单位为基层单位进行逐级汇总,保证信息全面、数据真实、鉴定准确。
2、按照《登记表》内容,全面详细记载相关内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排查情况进行检查,对排查鉴定数据质量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用同步开发的排查鉴定管理软件,搭建数据库,建立全市城镇建筑信息管理系统平台。
(三)汇总录入阶段(11月11日-11月15日)
由排查工作联络员和计算机数据录入操作专职人员,按照一幢楼一档(档案)分类管理原则,将排查登记表进行统一归档,分类整理,并逐级进行计算机录入,建立县(区)、市、自治区三级城镇既有建筑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