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举办全市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成果展示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园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进一步做好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总结三年来这项工作推进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发展,经研究,定于11月24日(星期二)举办全市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成果展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11月24日上午8:30,会期半天。
二、地点:云海宾馆(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2号,望湖市场旁边)。
三、主要内容:
1、三年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推行情况总结;
2、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经验交流;
3、领导讲话。
四、参加对象:各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园区总工会女职工工作分管领导或女职委主任、副主任;从事女职工工作干部,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总工会女职委主任各1名;会议交流单位女职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