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厅改进政务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的承诺》的通知
(赣农字[2003]114号)
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3]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我厅工作作风,优化政务环境,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7月27日,毛惠忠厅长代表我厅在江西电视台作了改进政务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的承诺,现半承诺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江西省农业厅改进政务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的承诺
为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实践“三个代表”,促进经济发展,加快实现中部崛起目标,我代表江西省农业厅郑重向社会各界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严格遵守办事程序,文明执法,秉公执法,热情服务。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规范审批行为。对已被取消的40项审批事项,坚决予以取消。对继续保留的12项审批事项,属于一般性的审批项目,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于有规定要进行现场考察、质量检测、效果试验的审批项目,在完成上述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三、推行政务公开。对行政审批、项目申报、项目资金分配、人员使用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做到公正、公平、合理、规范。
四、提高服务质量。从现在开始,我厅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同时,进一步健全信访制度,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五、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对涉及检验、检测、检疫性收费和办理各种证件的费用,坚决按照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六、落实党的政策。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强化农民负担监管,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增加农民负担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