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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农业局关于南昌市主要“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实行市场准入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6、强化“市场准入”的联合执法和社会监督工作。要适时组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合执法队伍,积极发挥农业、工商、质监、商业、卫生、公安、环等部门执法监管职能,重点打击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和主要“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市场行为开展必要的联合稽查。同时要加强对各市场开展日常检测及检测结果公示的监管工作,对上市的主要“菜篮子”产品质量抽检情况要向社会公布、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新闻媒体应加强市场准入过程中做得好的示范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对妨碍推行市场准入工作的反面典型也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采取正面宣传为主,反面曝光为辅的报道方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商贸委、市公安局)

  7、加强宣传培训,正确引导生产和消费。要通过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广大生产者、经营者的道德观念、技术素质和法制意识。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墙报、网络和各种形式的咨询,培训活动,增强市民绿色消费观念,培养科学、时尚的消费方式,提高生产者的科学技术素质、规范生产行为。逐步建立菜农生产档案,示范基地的菜农由所在乡(镇)建立,由市(县、区)农业管理部门建立网络化管理。凡进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销售的菜农需持有市公害蔬菜监管领导小组核发的有效证件直销。努力营造一种全社会关心,支持我市实行主要“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市场准入,保障城乡人民身心健康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商贸委、市卫生局)

  8、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条块结合,加快推进“市场准入”的步伐。实行“市场准入”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消费的关键一环,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因此,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强化和完善现有南昌市无公害蔬菜监管领导小组的职能,各县(区)也要成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市场准入”工作的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计划、财政、工商、质监、商贸、卫生、公安、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主要“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加快“市场准入”步伐。(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另行明确。)

  9、加大投入,保证“市场准入”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要加大对主要“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市场准入方面的资金投入,在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证。“市场准入”工作应遵循“政府技扶待、市场化运作”的机制开展,政府的投入应要主用于无公害基地及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及“市场准入制”相关规范的制(修)订,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品牌认证,质量检验检测网络的设备的购置及日常检测经费,市场监管执法、宣传、贯彻和培训等方面。(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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