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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2、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达标。镇卫生院达标,设施基本配套;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民族团结进步,宗教活动纳入依法管理轨道。

  13、幼有所教、少有所学、青有所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困有所济。

  (四)村容整洁的标准

  14、建设主干硬化道路4条,支干硬化道路4条,并建成给排水管网与多巴镇给排水管网相连接,农村安全卫生饮用水普及率达到90%,水质基本达标;建用水厕30%,建用卫生厕70%。街区、主干道两侧和文体活动场所周边进行绿化、美化、净化,多点亮化。

  15、提倡农户使用清洁能源,太阳能使用率90%、沼气使用率40%。

  16、治理“五乱”和“五改五通”效果好(即道路乱占、粪土乱堆、麦草乱垛、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改圈、改厕、改厨、改水、改路;通水、通路、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建成多巴垃圾场,配备环卫设备,实现垃圾集中堆放和无害化处理。建成多巴污水处理厂,实现污水无害化处理。配套完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市场和对外交通站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17、农户住宅砖木、砖混结构住房比重达到60%以上,建筑面积人均达到35平方米。房屋建设按抗震能力达到抗震设计标准,防洪设施达到防洪标准,按消防要求建设消防设施。

  18、公益设施完善率达95%。

  (五)管理民主的标准

  19、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建好班子,巩固“五个好”党支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开展“三培双带”工作。党支部、村委会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基层组织健全,积极发挥作用。党员永葆先进性,争做想民、爱民、为民、富民、利民、安民的模范。

  20、村规民约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执行情况好,具体落实到位。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村“一事一议”制度规范、有序。新建立“五事”制度(干部问事、村民说事、集中议事、及时办事、定期评事),保证人民群众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实到位。

  表1:
  西宁市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镇基本情况

  

单  位

总户数(人)

总人口(人)

劳动力(人)

耕地面积

2005年农民人均收入(元)

集体经济收入(万元)

农户砖木住房所占比例( %)

备注

大通县桥头镇南关村

419

1672

1230

2100

3060

25

80

 

大通县景阳镇甘树湾村

238

1066

480

1748

2711

10

40

 

大通县塔尔镇塔尔湾村

772

4309

1987

4640

2913

15

90

 

湟中县拦隆口镇班仲营村

270

1173

620

1473

3030

2

25

 

湟中县多巴镇

1997

8466

4495

9102

3100

 

50

 

湟源县城郊乡河拉台村

146

608

338

543

2242

0.3

62

 

湟源县日月乡山根村

142

531

270

595

2100

 

30

 

城西区殷家庄村

300

1374

702

420

5357

100

100

 

城北区严小村

236

1100

300

880

5070

20

95

 

城北区吧浪村

663

2597

1800

3139

4160.10

2.88

60

 

城东区杨沟湾村

235

1000

540

1100

5096

15

70

 

城中区红光村

210

900

289

320

4878

10

90

 

城南新区逯家寨村

501

1961

1177

1470

3600

10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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