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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建设。加大公共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农村水利设施、农村道路、电力、信息网络建设,有条件的村建设村街公园和公共绿地。加快农村农田林网、河边、路边、宅院绿化,环境建设。强化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农村社区服务建设,促进试点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2006年完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工程总量的35%,2007年完成工程总量的40%,2008年全面完成。

  (四)巩固提高阶段(2008年)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要切实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建设新村镇,发展新农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为目标,不断总结经验,查遗补缺,统筹协调,务求实效。把符合客观规律的东西形成制度和规范,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工作任务与措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任务,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树立新的发展理念,注重用现代要素、科技成果、管理经验装备农业,用市场的手段经营农业,用开放的思维拓展农业,用工业的理念指导农业,用现代科学知识武装农民,用城市现代化社区的理念来谋划、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农民。用 3年左右的时间,把试点村镇基本建成经济发展、文化丰富、环境优美、秩序良好、文明和谐的新村。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注重实效,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六个结合”,即振兴农业与发展地方特色经济相结合,示范引路与发动群众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快建设与提高品位相结合,整治建设与“城中村”改造、中心村建设、重点镇建设相结合,村庄建设与集约利用土地相结合。着力在“新”字上下功夫,精心组织实施。

  (一)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新农村建设中,广大农民是主体,要正确处理政府引导与农民主体的关系,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支持群众,尊重农民意愿。要教育农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积极引导农民对自身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同时,发挥由村里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和老军人组成的“五老会”在村民理事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农民自力更生建设家园的积极性,把新农村建设与农民求富、求安、求乐、求美、求和谐的愿望结合起来,激发新农村建设的动力与活力。

  (二)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新产业,加快现代农业建设

  创新农业发展模式,以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以“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为核心,实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长方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运用工业的理念谋划农业,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品牌农业和高效农业,全面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为重点,建设新村镇,树立农村新形象

  要以建设文明村镇为主导,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为重点,从治理“五乱”和“五改”人手(即道路乱占、粪土乱堆、麦草乱垛、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改圈、改厕、改厨、改水、改路),动员、引导农户开展美化庭院、美化环境、净化村庄庭院活动,彻底整治脏、乱、差、散,达到“七化”(即“布局优化、建筑美化、道路硬化、环境绿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路灯亮化”)的整体要求,建设体现农村特色、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环境优美、文明富裕的新村庄。

  (四)以培育当代新农民为根本,全面提高农民的生产经营技能、创业就业技能和科学文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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