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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清远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梁志祥 市农业局局长

  陈南坤 市外经贸局局长

  邓小青 市计生局局长

  徐英作 市林业局局长

  黄裕团 连州市市长

  孔 华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长

  郑远平 连南瑶族自治县县长

  罗胜壮 阳山县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万康伦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市委组织部、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经贸局等部门抽调。

  根据试点工作内容,办公室分为综合协调组、财政组、投资和产业组、国土环保组、考核评价组。综合协调组由市发改局牵头,由市委市政府办、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局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功能区规划编制、文秘、协调等工作。财政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公安局、劳动局、计生局参与。投资和产业组由市经贸局牵头,市外经贸局、发改局、农业局参与。国土环保组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环保局、林业局参与。考核评价组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统计局参与。

  (二)试点配套政策的制定。由市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具体的政策要求,报省对口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分工如下: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财政政策;市发改局负责制定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市国土局负责制定土地政策;市公安局和人口计生局负责制定人口政策;市环保局负责制定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市林业局负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市委组织部负责制定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办法。

  (三)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试点工作,并加强与省试点工作机构及省对口部门的沟通,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反映有关问题。

  四、需要省试点工作机构协调的有关事宜

  (一)研究制定试点的配套政策,如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人口政策、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政策等。

  (二)协调省科学院地理所为编制清远市及试点县空间发展规划提供技术支持。

  (三)邀请省试点工作机构及省直有关部门深入清远市指导、了解试点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五、经费保障

  由市财政局适当安排前期工作经费,并请省试点工作机构协调省财政厅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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