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鹰潭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鹰府办字〔2009〕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229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鹰潭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卢越明 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
龚著宝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
毛建和 市监察局局长
蔡卫东 市财政局局长
施兆煌 市人事局局长
黄 忠 市统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