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实行村民监管,建立新农合问责机制。
(1)行政村建立村民管理小组,小组由志愿者组成。负责监督村医工作和服务态度,如村医室是否有人值班、是否供应基本药物、卫生室的清洁和消毒状况等;收集患者对村医和卫生院服务满意度的评价;实施村民健康教育工作。
(2)乡镇成立新农合监管理事会,成员由村代表组成,一村一人。负责监督新农合对村民的补偿,汇总村民管理小组对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评价,建议如何完善服务包,向试点项目县人大和政协提交对新农合绩效评价报告。试点项目县人大和政协对新农合实施监管,每年对新农合进行绩效评价。
5.开展健康教育,改变群众的不良健康和求医行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开展预防、免疫、健康生活方式、饮食、控烟、结核病治疗等知识健康教育,提高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引入国际经验,改善人群对慢性病防治知识的认识,开展慢性病的自我管理。提高患者的医疗知识,教育病人使用适宜的治疗手段。如一般感冒不用抗生素和打点滴,按病情就诊、转诊等。
6.提高供方的能力。培训乡村卫生人员,强化医德观念,爱岗敬业。提高诊断和治疗水平,并认清转诊标准及责任,做好本职工作。培训医院管理干部,提高其管理水平。
7.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收集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卫生服务信息,作为日常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的依据。设计信息管理系统,制定绩效标准。聘请软件公司设计管理系统操作软件,培训管理人员应用该软件。
三、试点组织方式
试点项目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哈佛/牛津研究团队合作开展。
(一)自治区组织协调机构。
自治区成立“创新支付制度,提高卫生效益”试点项目组织协调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卫生、财政、社会保障、物价、民政等部门开展试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姚爱兴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李文华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刘天锡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成 员:
张苏安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程瑞娟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马秀珍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王凤刚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郭永生 自治区物价局副局长
杨培君 吴忠市副市长
霍健明 中卫市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