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关于召开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电视电话会议的预通知
(鄂建文[2005]201号)
各市、州 、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监察局: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监察部下发的《关于
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建规(2005)161号)精神,部署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建设部、监察部决定在2005年12月上旬召开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部署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同志、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同志作讲话;地方作典型发言。
二、会议时间
2005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北京市长途电话局,我省会场设在省长途电话局(洪山),各市(州)设分会场,有条件的县(市)也应设分会场,请各市(州)通知。
四、参会人员
1、各市(州)、县(市、区)建设(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