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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对蕲春、巴东、老河口部分中小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通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对蕲春、巴东、老河口部分中小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通报
(鄂教体艺[2006]17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新学期开学以来,蕲春、巴东、老河口部分中小学校相继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且没有及时向我厅报告。我厅从省委省政府总值班室获悉,9月20日,老河口市洪山咀赵岗小学43名学生出现中毒反应;9月21日,巴东县绿葱坡镇枣子坪小学39名学生出现中毒症状; 9月 22 日,蕲春县西驿中学43名师生(其中学生27人、教师16人)中毒。经当地卫生机构调查和分析,老河口、巴东2起中毒原因为腊样芽胞杆菌食物中毒,蕲春1起中毒原因为食用残留农药的小白菜导致中毒。目前,3所学校中毒师生中毒症状已完全消失。这3起中小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没有落实卫生管理责任制和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等问题。为此,我厅决定对以上3起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地的校长通报批评。并责成黄冈市、恩施州和襄樊市教育局对蕲春县、巴东县、老河口市近期所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认真调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有关调查处理结果于10月20日前报我厅体卫艺处。

  今年下半年以来,教育部、卫生部印发了一系列文件,并于9月11日至13日到我省检查指导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省教育厅、省卫生厅于今年8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教体艺[2006]11号),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集中开展一次学校卫生检查。截止9月29日,尚有部分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没有报送有关检查工作的材料和信息。凡没有落实此项工作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10.1”国庆节公休假后,派专人到我厅说明原因。

  为了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从上述中毒事件中吸取教训,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我厅重申以下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对学生食品安全工作务必保持高度的责任感。要落实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责任制和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制定中小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的应急预案,并明确责任人。今后,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须按要求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隐瞒实情不上报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食品卫生有关法规的要求,强化食堂卫生管理,落实食品加工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学校卫生安全检查。检查工作要扎实、深入,不留死角,关注细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不喝生水,不买街头无证无照摊点的食品,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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