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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科普示范专项”申报工作通知

  附件4:
上海市科普场馆旅游示范线路标准
(暂行)

  科普场馆旅游示范线路,是通过整合、挖掘科普场馆与科普教育基地资源,按照区域分布、专业分布的特点,形成的线路合理,特色鲜明,服务优质,深受欢迎的旅游示范线。
  一、原则
  1、以“科普游”为设计主体框架,线路范围包括上海市所有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强调突出科普旅游示范基地及市级科普场馆的优势挖掘和资源整合。
  2、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线路应符合旅游者求知的愿望,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为旅游者喜闻乐见。
  3、所开发的旅游产品和线路应交通行程合理,组织联接性强,有一定的系列化程度。
  4、整个游览过程要体现科普内涵,要将主题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功能的科普旅游场馆作为线路的主打产品。
  5、整个游程中应确保游客及旅游点的安全。
  二、内容
  6、线路中至少涵盖3个旅游点(旅游点标准参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分》),其中至少包含2个上海科普旅游示范基地。
  7、示范线路年接待量不少于5万人次。
  8、线路设计科学合理,旅游要素优质诚信,全程配有规范讲解和服务。游客满意度较高(95%以上),无重大投诉。
  9、线路设计力求新颖,科普特色明显,参与性、互动性强。
  10、深层次、全方位开发科普旅游,有较强的赢利能力。
  11、公众信息资料齐全,宣传力度较强。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社会形象,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附件5:
上海市优秀科普作品标准
(暂行)

  优秀科普作品是指在本市出版的主题鲜明、内容科学、手段新颖、范围广泛,在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方面取得显著效果的作品。
  1、思想性:符合国家及上海的宣传出版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管理条例,有助于提高公众的科学素质与创新意识。
  2、科学性:主题健康,格调高雅,内容科学,概念和科学技术术语表达准确严谨,数据及实例真实可靠。
  3、先进性:构思新颖,能将创新的理念融入作品中,能通俗易懂地反映最新科学理念、科学知识、科技成果,及科技工作的重点,百姓关注的热点;制作手段先进,技术质量好,表现形式具有时代感,创新性。
  4、艺术性:语言生动有趣、引人入胜,富有特色,艺术水平高,具有感染力。科普图书、挂图、报刊作品要求文字精炼,图像精美;广播电视科普节目、科普多媒体作品要求音像质量高。
  5、多元性:注重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的结合。
  6、实用性:作品发行量大,受众面广,收视率、点击率高,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原创性:作品无抄袭,著作权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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