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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妇儿工委办等6部门关于泸州市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妇儿工委办等6部门关于泸州市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9〕27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政府妇儿工委办等6部门关于《泸州市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转发,请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泸州市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
(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市计生委、市物价局、市民政局)

  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率,预防重大传染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四川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四川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现就在我市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鼓励提倡科学、自愿婚前医学健康检查,维护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婚姻生活幸福、美满。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全市婚前医学健康检查率达到10%以上,2010年以后的婚前医学健康检查率达到国家、省、市提出的控制目标。

  三、组织机构

  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工作是一项德政工程,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市政府成立由梁伟华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物价局、市民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婚前医学健康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李道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妇社科负责。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专门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四、婚检对象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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