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消防安全领域。要加强对物流中心和各类批发市场的消防监督检查,重点治理“三合一”建筑和“九小场所”,确保消防安全。
此外,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部门也要按照相应职责,抓好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要加强供热企业设备、站点、管线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连续运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四、认真落实隐患整改工作措施
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单位对今年以来排查出来的安全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要建立隐患整改进度表,对隐患整改情况逐个进行检查核实,凡是没有整改的,年底前必须整改到位。尤其是对国务院和省安委会督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要坚决进行整改。市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规范工作调度和统计,督促下级部门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整改工作。市安委会各专项督查组要加强隐患整改调度和督办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要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已发生的事故,要跟踪事故查处工作,确保事故按照国务院493号令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及结案时限进行调查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双基”工作。要加强安全生产法规、规章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法制意识。推进“网格化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赋予乡镇政府安全生产管理权限。要加强对各级各类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办法,逐个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把安全标准化落实到每一个企业、班组、岗位和职工,规范现场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坚持“科技兴安”,加大安全投入。积极采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对危险工艺、装置要积极采用自动化控制、自动报警或联锁技术,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强化对企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杜绝“三违”现象。
六、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