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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
  19、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形成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统一的信用法规体系和统一的信用奖惩机制。要进一步做好企业和个人市场行为信息的采集、管理、发布和报送工作,研究建立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和项目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快制定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推动社会信用评价队伍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六)治理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0、排查拆迁项目。检查拆迁行政管理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拆迁行为,有无政府机构充当拆迁人的情况。
  21、排查拆迁遗留问题。检查是否存在房屋拆迁烂尾楼项目导致补偿安置不到位、拆迁管理部门不作为导致拆迁遗留问题长期未能解决等问题。
  22、化解信访积案。检查上级有关要求是否落实,信访积案是否得到有效化解。
  (七)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23、把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贯穿于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全过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尤其是要对涉及灾后重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府投资项目在规划审批、工程建设实施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和协调配合,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和信息共享机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案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建设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建设厅厅长杨洪波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厅长谭新亚、王卫南同志、驻厅纪检组组长毕志彪同志、机关党委书记田利娅同志担任,成员为建管处、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规划处等单位的负责人。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毕志彪同志兼任。
  (二)成立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协调组。组长由建设厅总规划师邱建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监察厅副厅长赵振铣同志担任。联络员由规划处处长卯辉同志担任。
  (三)成立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协调组。组长由建设厅副厅长谭新亚同志担任,成员为建管处、质安总站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联络员由建设厅建管处处长殷时奎同志担任。
  (四)成立规范招投标活动工作协调组。组长由驻厅纪检组组长毕志彪同志担任,成员为招投标总站、建管处、监察总队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联络员由建设厅招投标总站刁立军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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