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人力社保及各有关部门要在本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做好“五无”工作的总体要求,要按照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活动期间做好维稳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切实加强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把此次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要根据以往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经验和实际需要,建立切实有效的协调运作机制,认真落实管辖责任制,充实一线人员,确保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配合
各区、县要把在奥运之年和迎接建国六十周年活动期间维稳工作形成的成功经验及有效的工作机制落实、运用到此次专项执法大检查过程中,要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加强人力社保、住房建设、公安和工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三)适时启动处置群体性讨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元旦”、“春节”期间是最易引发农民工群体性讨薪突发事件的高发期,各区、县人力社保局要根据以往的具体情况和本区、县落实“无拖欠”面临的形势,适时启动处置农民工群体性讨薪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确保应急处突的人员到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在发生群体性讨薪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各区、县人力社保、住房建设、公安和工会等部门都要在最快的时间内赶赴现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四)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作用
各区、县要根据这次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的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和调动好专项执法大检查的力量,要落实街道(乡镇)的管辖责任制和维稳责任制,要求各街道(乡镇)在专项执法大检查过程中,加强对重点地区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矛盾排查,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消除隐患矛盾,要按照本区县政府落实“无拖欠”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加强对街道(乡镇)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考核,要注意充分调动和发挥街道(乡镇)劳动监察员及劳动监察协管员的作用,确保专项执法大检查工作在基层街道(乡镇)的落实。
(五)搞好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信息、统计报表、总结的报送工作
专项执法大检查期间,各区、县要随时向市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处报送专项执法大检查信息,并于2009年12月30日、2010年1月30日分二次报送专项执法大检查情况统计表,2010年1月30日同时报送专项执法大检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