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外事办公室(贵州省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9)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外事办公室(贵州省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9〕109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外事办公室(贵州省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贵州省外事办公室(贵州省侨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省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同时为中共贵州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对外挂“贵州省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
  1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将外国专家来黔工作许可、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黔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及对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职责划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省内活动的监管和对省内非政府组织涉外活动的管理与指导。
  4加强对全省出国人员在国(境)外的领事保护。
  5加强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以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二)拟订全省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工作规划、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全省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工作和重要涉外活动;处理或协助处理全省重大涉外、涉侨、涉港澳事务;统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涉侨工作。
  (三)负责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工作的调查研究,为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对外工作、侨务工作、港澳事务工作决策提出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