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序号:请以申报单位为单位。
2.医疗机构名称:请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名称规范填写。
3.卫生技术人员数: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剂人员、检验和影像人员等卫生专业人员。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4.床位数:请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编制床位数。
5.年门急诊量:以上年度年底为准。
6.所有制形式:分为全民、集体、民营、外资4类。
7.医院等级:医疗机构如参加了医院等级评审,请注明医院等级,如三级甲等、三级乙等。
8.医疗机构性质:分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疗养院,乡镇卫生院、门诊和其他。
9.设备名称:请按设备规范中文名称填写,不得以英文缩写代替。
10.购置金额:以发票记录为准,以万元人民币为单位,如果设备为捐赠、租赁或合作经营,该项不填。
11.资金来源:分为(1)完全财政拨款;(2)部分财政拨款;(3)自有资金;(4)贷款;(5)捐赠;(6)国外贷款;(7)租赁;(8)合作经营;(9)其他等八种形式。如果资金来源为多方,请以占比例最大的来源为准填写,并注明具体比例。
12.出厂时间:指具体生产时间,到月即可。
13.配置时间:请按到货时间填写,到月即可。
14.设备性质:指医疗机构配置时,设备为新设备或二手设备。
附件5: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审批表
证号:
配置机构
| | 机构性质
| |
详细地址
| | 邮编
| |
设备名称
| | 规格型号
| |
生产厂家
| | 购置金额
| | 资金来源
| |
出厂日期
| | 配置日期
| | 设备性质
| |
申报单位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市卫生局意见
|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
承办意见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复核
意见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
审批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