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十届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评选”暨“第四届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
(鄂教基[2009]31号)
各市、州、县、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根据中央电教馆关于“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及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0年上述两项全国竞赛活动的准备工作,省教育厅决定举办湖北省“第十届湖北省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评选”(以下简称“电脑制作活动”)暨“第四届湖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以下简称“NOC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加“电脑制作活动”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含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机构)在校学生;
参加“NOC活动”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机构)在校师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师生(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各级各类教育网络中心、电教装备站等教育信息化工作机构和教育学会教育信息化分会、信息技术教育分会等学术机构的有关人员。
二、活动项目
(一)学生项目
学生活动包含初赛、复赛和现场决赛三个环节。
1、初赛项目
初赛为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采用网络在线测试方式进行。
2、复赛项目
(1)“电脑制作活动”复赛项目包括电脑绘画、电子报刊、电脑动画(分二维、三维)、网页制作、艺术设计、程序设计;
(2)“NOC活动”复赛包括网络竞赛项目:网络中文、网络英语(含敏特英语)、智能机器人竞赛;作品评审项目:主题网页、电脑动画、电脑漫画创作、手机DV竞赛。
3、现场决赛
通过复赛作品评审确定决赛入围选手名单,决赛按照项目分类,进行上机测试和作品演示答辩。
(二)教师项目
教师活动包含作品评审和现场决赛两个环节。
1、作品评审
分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成教育四个组,内容包含教学实践评优(教学活动实录)、论文(含教育叙事)、课件(含ppt课件)、教育主题网站、网络教研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