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包衣是经过生产实践证明的一项行之有效的保苗增产措施,是严格执行良种补贴政策,保证小麦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良种补贴综合效益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切实抓好种衣剂选择使用的自查和检查。
(一)重点自查和检查种衣剂的选择环节
自查和检查种衣剂选择是否符合《实施方案》、《谈判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规定,是否由供种企业自主选择规范对路的产品,并确保治虫防病效果。在种衣剂选择过程中,是否存在供种企业收受种衣剂厂家回扣等行为和问题。是否存在市、县(市、区)农业局越位干涉供种企业选择自主权的行为和问题。是否存在市、县农业局越位强迫供种企业选择某厂家、某品牌种衣剂的行为和问题。是否存在各级农业局收取种衣剂厂家返回资金的行为。
(二)重点自查和检查种衣剂使用环节
重点自查和检查种衣剂的使用是否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有关种衣剂生产厂家、产品、药种比、种衣剂数量、包衣数量、相关措施的条款,种衣剂使用过程中是否按照鲁农生字〔2006〕8号文要求分批次封存小样备检。
(三)严肃检查种衣剂用量
通过采取核查资金账目、保管账目、出入库记录、清仓查库等方式,摸清供种企业种衣剂用量实际情况,分别查清供种企业种衣剂合同订购数量、实际进货数量、实际使用数量、库存数量、已退货数量。查清合同订购数量对应金额、实际进货金额、实际使用金额、存货金额、已退货金额。仔细核查种衣剂销售发票原件,查清种衣剂销售发票记载数量、金额。认真核查各供种企业给种衣剂厂家的汇款凭证,查清供种企业与种衣剂企业已结算金额。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填写种衣剂用量调查表(详见附表),同时要求清晰复印种衣剂销售发票和汇款凭证,复印件由检查责任人签名后一并报省厅。责成种衣剂数量和金额账实不符的供种企业提供种衣剂使用报告。
(四)严格进行种衣剂现场取样
各市农业局检查责任人同时作为种衣剂现场取样责任人,负责对所辖各采购包补贴良种使用种衣剂进行现场全面严格科学取样。现场取样需要注意的问题:
1.悬浮种衣剂,用空矿泉水瓶取样,每种取A、B、C三瓶,每瓶不少于500克,取样前应将大桶种衣剂倒置几分钟,使之混匀。
2.干粉种衣剂,用空塑料袋取样,每种取A、B、C三包,每包不少于200克,取样前应混匀。
3.对所取样品由市农业局现场取样负责人和供种企业双方签字确认。C瓶由供种企业留存,A、B瓶由市农业局送省厅备检。
4.所取样品由各市农业局统一编号,编号第一位为英文字母,采用各市车辆编号字母;第二、三位为阿拉伯数字,由各市确定所辖采购包编号;第四位为英文字母,用于标识A、B、C瓶。
供种企业种衣剂零库存,无法进行现场取样的,由市农业局检查责任人检查种衣剂分批次封存小样情况,随机抽取A、B两瓶,其余封存被查,并提供书面说明。
既无法进行现场取样,又无法提供封存小样样品的,责成供种企业提供书面报告,市农业局检查责任人签字。
五、检查要求与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