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全省“十二五”总体规划的编制及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协调。
组建四川省“十二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对全省“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进行咨询论证和指导。
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负责编制,作为总体规划实施的重要支撑,要明确本领域的重大项目及布局。
省级区域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会同区域内市(州)人民政府编制,指导区域内的经济、人口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重大工程建设等。
四、编制工作的进度安排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09年10月到2009年12月底,采取委托研究、公开选聘等形式,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并组织市(州)、部门开展规划思路研究。起草形成我省“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广泛征求市(州)、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并与国家“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衔接后上报省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对口部委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专项规划前期工作。
第二阶段:从2010年1月到2010年6月底,组织开展总体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形成总体规划框架。市(州)、部门研究提出纳入国家和省级总体规划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等报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省级重点专项规划工作方案,部署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其他专项规划以及区域规划编制工作。
第三阶段:从2010年7月到2011年初,组织起草总体规划草案。做好总体规划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听取市(州)、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召开规划专家委员会论证会议,提出论证报告。开展省级规划与国家规划、各市(州)总体规划草案的衔接工作。总体规划草案经省政府审定后,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编制和衔接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覆盖范围广、涉及领域多、工作任务重、时序安排紧,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早准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工作部署,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各阶段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