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提高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鲁价发电〔2009〕43号)
各市物价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提高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9]272号)精神,决定从明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我省2010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90元、86元、86元,比2009年均提高3元。当前正值秋收冬种季节,各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和价格公示栏等形式,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将国家粮食价格政策及时宣传到农民中去,以引导农民合理调整种植结构,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