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6年-2008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6年-2008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酒政发〔2009〕19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酒有关单位:
  2006年-2008年,市政府组成部门、市直单位和中央省属驻酒有关单位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分类督办,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通过现场办理、面商办理、书面答复、电话征询、二次答复等多种形式,突出办理重点,加大办理力度,全面完成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在办理过程中也涌现出了一批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市政府决定,表彰奖励2006年-2008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政府系统2006年-2008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市财政局等15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各颁发奖牌一块;对胡志峰等15名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各发给奖金5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取得更好成绩。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附:2006年-2008年度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二OO九年二月十三日

  附: 
2006年-2008年办理市人大代表
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5个)
  市政府督查室        市财政局            市中小企业局        市水务局
  市建设局          市发改委            市旅游局          市交通局
  市人事局          市卫生局            市教育局          市规划局
  市农牧局          市劳动局            市公安局
  二、先进个人(15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