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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上海教育年鉴》撰稿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上海教育年鉴》撰稿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法〔2009〕17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上海远程教育集团、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评估院:

  为做好《2010上海教育年鉴》(以下简称《教育年鉴》)的撰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记载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取得的新成就,展现教育教学改革新面貌;全面反映各单位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情况。

  二、撰稿重点

  围绕认真实施《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结合《2009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的精神,重点反映以下方面工作: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扎实推进学校德育工作;加强统筹管理,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升服务上海经济社会水平;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布局调整优化工作,深入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建设;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落实以人为本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促进教育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撰稿要求

  《教育年鉴》是一部资料性工具书,各单位要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重视《教育年鉴》的编撰工作,所选题材要有史料价值,内容表述准确完整,文字简练平实。要客观、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本地区当年度教育工作发展变化的重要事件和教育创新成果。

  1.注意本年度撰写的内容与上年度的连贯性,认真挖掘典型经验和工作特色,忠实记录教育改革和创新的历史进程和轨迹。

  2.准确把握“年度概况”和单一性“条目”的关系。对“年度概况”,要求对年度资料进行合理科学地汇总,缜密构思,突出重点,分清层次,统筹兼顾,客观叙述,行文应避免报“流水账”,表述应不用或少用形容词、程序副词。对单一性“条目”内容,要求对单位或地区当年发生的大事、要事以及有特色事件等进行选题,一事一条;做到大事不漏,事件具有典型性。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主要内容以及事件结果等要素均应写实写清,力求题目简短,内容充实,各区县条目一般不超过25条,综合性大学条目一般不超过18条,其他高校、事业单位一般为10到15条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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