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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工作的通知


  四、成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塑造政府利企便民的第一窗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是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的客观需要;是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的利民之举;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有力措施;是打造法制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的制度保障。各部门要立足大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必须将本部门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利企便民服务和收费职能全部进驻中心受理和办理。行政审批服务处全体人员成建制进驻中心,专司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五、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围绕提高“集中度、办件速度、群众满意程度”的效能取向,按照今年行政审批“三个压缩30%”后新颁布的行政审批目录重新再造审批流程。审批流程要涵盖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机关、审批权限、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及投诉电话。一要精简审批申报材料,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予以保留,对审批部门自定的须大力精简,对可要可不要的申报材料坚决精简;二要减少审批环节,力求行政效能的最优化、最佳化、最大化。对不需要集体讨论或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现场踏勘和专家评审的审批事项,一律实行“一审一核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即来即办,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三要将办理程序制成审批流程图,流程图要标明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的每个环节,并重新印制办事指南,使群众办事一目了然。

  六、加强行政审批组织领导。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适应新形势需要,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投资环境,提升我市竞争力的重要措施,行政审批事关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审批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谁审批、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各部门均须建立健全严格的行政审批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审批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审批责任制和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空间,防止审批权利过分集中,遏制和消除消极腐败现象。

  七、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市监察局要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对“两集中、三到位”工作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执法检查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充分发挥监查督促作用。对以各种借口,软拖硬抗,拉全市后腿的部门;对作表面文章,明进暗不进,小进大不进,搞“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的部门;对窗口授权不到位,选派人员素质较差,窗口不能及时处置审批办证过程中问题,仍只是“挂号台”和“收发室”的部门,以及各种“两集中、三到位”工作执行不力的部门要查出问题限期整改,整改不力全市通报,对部门领导要进行行政问责,并将“两集中、三到位”工作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改革中大胆创新、积极推进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使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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