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雪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川建电[2009]35号)
各市(州)、扩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强降雪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降温降雨降雪防范应对工作。
气象部门预计,受北方强冷空气影响,我省还将有较大降温降雨降雪天气过程。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注意防范降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一,加强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气象变化进一步完善应急方案。
第二,科学组织。要随时掌握气象天气变化,加强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游览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既有房屋建筑的安全防范、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等建设领域各项工作安全的监控和管理,特别是灾后恢复重建住房、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安全和危房加固安全的监管,针对施工进度、关键环节,强化管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火、用气的监管,重点控制户外施工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