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OLED显示发光材料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的通知
(陕发改高技[2009]1645号)
西安瑞联近代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彩电产业战略转型产业化专项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09]2223号)批准你单位承担的OLED显示发光材料产业化项目,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及国家资金补助计划。为了加快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该项目属于企业自主决策、报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征土地34.559亩,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购置生产、辅助设备及检测仪器238台/套。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OLED显示发光材料系列产品3000公斤。
三、项目总投资6786万元。其中,国家安排补助资金8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产业化过程中的研究开发和所需软硬件设备的购置。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尽快完成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