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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运行维护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运行维护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人社信息发〔2009〕17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社会保障卡系统相关硬件设备管理办法》(京人社办发〔2009〕30号)要求,确保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在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和服务网点的正常运行,现将《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运行维护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运行维护实施细则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运行维护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以下简称“自助终端”)由触摸屏、读卡设备、PC主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组成,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设备接入医保专网,为持卡人或参保人提供政策信息查询、卡内信息查询和公共信息查询等自助服务。

  为规范自助终端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自助终端的设置地点和场地要求

  第二条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应用集成服务总体规划》的总体部署和社保卡服务工作实际需求,自助终端的设置地点包括本市的社保卡服务网点、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等。

  第三条 自助终端的场地要求:

  一、安装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入口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大厅等显要位置;同时安装位置周边有足够的空间能够使人员通过,避免由于拥挤造成自助终端使用不便或个人信息泄露;

  二、提供不小于1平方米大小的区域;

  三、提供220V 50Hz交流电源(最大电流不小于5A),自助终端安装处有墙插或其他牢靠电源,避免由于不慎造成系统掉电;

  四、自助终端采用无线网络接入的,应在无线路由器放置地点为无线路由器提供可靠的电源(220V 50Hz 交流电源)。

第三章 自助终端的网络接入、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

  第四条 自助终端采用无线或有线的方式与事先部署的医保专网或者定点医疗机构局域网进行连接,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信公司”)负责网络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自助终端设置地所属单位协助完成上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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