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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秋冬季节青少年儿童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治建议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秋冬季节青少年儿童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治建议方案的通知
(浙卫发〔2009〕238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随着秋冬季的到来,流行性感冒的发病率不断上升,流行性感冒,特别是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压力日趋增大。针对青少年儿童为普遍易感人群,同时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流行性感冒中的作用,我厅组织中医药专家制定了秋冬季节青少年儿童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治建议方案(以下简称“建议方案”),以便指导各地应用中医药开展青少年儿童流行性感冒预防工作,进一步有效控制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疫情。现将建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培训、指导和宣传工作。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

  秋冬季节青少年儿童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治建议方案

  青少年儿童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流感”)属于中医“时行感冒”等范畴。根据卫生部颁布的《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和《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预防方案(2009版修订版第一版)》,总结既往中医药防治青少年儿童流感的临床经验,结合我省流感发病特征与流行病学资料,特制定本方案,以供参考。

预 防



  流感传播途径多,青少年儿童和婴幼儿普遍易感。做好青少年儿童个人、家庭、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预防是防控工作的关键。同时,根据青少年儿童生活环境中是否有流感发生,以及与流感接触的密切程度,采取不同的中医药预防措施。
  一、无流感发生的区域
  (一)个人预防
  1.平时生活起居有常,饮食有节,多晒阳光,增强体质,提高抗病能力;注意气候变化,及时增减衣物,以适寒温;保证室内空气流通,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洗脸。
  2.流感流行期间,尽量避免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
  (二)家庭和托幼机构等环境
  1.居室要保持良好的通风,每天2-3次,每次半小时以上。
  2.衣被等物品要勤洗,勤晒。
  3.对公共玩具、餐具等物品要进行清洗消毒。
  二、有流感发生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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